跳到主要内容
版本:7.33

复制工作流

功能入口​

「配置中心」-「工作项类型」- 「工作项工作流」- 复制工作流

复制工作流

「项目设置」-「工作项类型」- 「工作项工作流」- 复制工作流

复制工作流

目标位置​

支持将“源工作项类型”的工作流,应用到到其他工作项类型中,包括:

  • 当前项目或其他项目的工作项类型,若这些项目已存在工作项数据,则需要更新这些工作项的工作流
  • 配置中心中的工作项类型

复制工作流

工作项类型范围​

支持跨工作项类型之间相互复制工作流,「发布」工作项类型除外

复制工作流到「项目-工作项类型」

复制工作流

复制工作流到「配置中心-工作项类型」

复制工作流

其他产品规则说明​

目标位置所需权限其他特殊说明
项目-工作项类型允许将“源工作项类型”复制到其他项目的工作项类型中,需要操作者拥有:
“目标工作项类型”所属项目的「查看项目」和「管理项目」权限
工作流的「步骤属性」仅保留目标位置工作项类型已有的工作项属性
比如将「工作项类型 A」工作流复制到「工作项类型 B」
A 的“工作流-步骤属性”中配置了“属性a”,B 的属性视图中不包含“属性a”
复制成功后,B 的“工作流-步骤属性”中不会包含“属性a”
配置中心-工作项类型允许将“源工作项类型”复制到配置中心的其他工作项类型中,需要操作者拥有:
配置中心的「管理工作项配置」权限